开放基金

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2023-07-16 来源: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开放课题的条款,推动实验室在教育区块链与智能技术领域的基础研究和自主创新,培养科技人才,特制定实验室开放课题制度。

  1. 开放课题申请者一般为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研人员。实验室鼓励具有交叉学科背景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申请开放课题。

  2. 每个开放课题的经费资助额度为1-5万元,执行周期为2年。除每年规定时间的课题申请外,申请者如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在与实验室联系后,可随时向实验室提出开放课题申请。

  3. 开放课题申请经学术委员会批准后,正式列为实验室的开放课题。具备申请资格的申请人也可自带经费和符合开放课题申请指南的课题来实验室工作,享受实验室客座研究人员有关待遇。

  4. 开放课题经费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和合同规范使用,如可用于支付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小型专用仪器费以及客座人员前来桂林的火车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等。

  5. 开放课题负责人须按时向实验室提交中期进展报告,课题结束后应及时写好书面结题报告上报实验室。对于无故不提交年度进展报告的课题,实验室将停止提供经费。遇有特殊情况而不能按期完成时,应及时向实验室报告情况,实验室将酌情决定减少或暂停经费资助。

  6. 开放课题负责人在充分遵照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无偿使用实验室公用仪器。利用开放课题经费购置的小型仪器设备,归属实验室所有。

  7. 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发表时,由实验室提供资助经费的课题,实验室署名在前,作者原工作单位署名在后;自带课题和经费来实验室工作的课题,作者原工作单位署在前,实验室署名在后。对于获奖、申请专利或进行技术转让的研究成果,处理原则同上。

  1. 开放课题成果的主要体现方式是发表高水平的论文。对每个课题一般要求至少在SCI收录的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由实验室提供经费的开放课题,发表论文时,本实验室应作为署名单位,同时标注课题资助号。